电热水锅炉主要要求如下:
1、当锅炉额定蒸发量大于等于6t/h时应除氧,额定蒸发量小于6t/h的锅炉如发现局部腐蚀时,给水应采取除氧措施,对于供汽轮机用汽的锅炉给水含氧量应小于等于0.05mg/L。
2、如测定溶解固形物有困难时,可采用测定电导率或氯离子(C1-)的方法来间接控制,但溶解固形物与电导率或与氯离子(Cl-)的比值关系应根据试验确定。并应定期复试和修正此比值关系。
3、全焊接结构锅炉相对碱度可不控制。
4、额定蒸发量小于等于2t/h,且额定蒸汽压力小于等于1.0 MPa的热水锅炉和汽水两用锅炉(如对汽、水品质无特殊要求)也可采用锅内加药处理。但必须对热水锅炉的结垢、腐蚀和水质加强监督,认真做好加药、排污和清洗工作。因此,要符合以下2点:a、通过补加药剂使锅水pH值控制在10一12。b、额定功率大于等于4.2MW的承压热水锅炉给水应除氧,额定功率小于4.2MW的承压热水锅炉和常压热水锅炉给水应尽量除氧。
4、直流(贯流)锅炉给水应采用锅外化学水处理,其水质按表1中额定蒸汽压力为大于1.6Mpa、小于等于2.5Mpa的标准执行。